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徐蔚)询价定价是IPO的关键环节,但参与IPO询价的机构常常报出“离谱”的价格。监管拟将IPO报价与绩效薪酬挂钩,为“乱报”现象念起“紧箍咒”。询价合规、定价合理事关投资者切身利益和市场稳定,对报价行为加以约束有助于引导IPO询价定价趋向理性。
上证报获悉,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就修改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》向行业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要求,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设置首发证券风险绩效考核指标,对报价的客观性、审慎性进行回溯验证,发生相关负面情形,将纳入对定价小组成员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或者回退机制。
新股发行定价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。此前,证监会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年中工作会议,明确提出下一步要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,完善细化相关制度安排,促进加快形成市场化定价、激励约束等机制。
不合理的定价会影响市场正常运行,不利于资本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的发挥。近年来,监管部门对机构在新股询价中的违规行为频频亮剑,从严整顿新股询价、定价过程中的乱象。今年3月,交易所连发多份监管措施决定书,对券商、私募等机构投资者在参加IPO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的询价流程不规范、报价缺少依据等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。
如何把新股价格定得更合理,关系到各参与主体的利益。最新征求意见稿要求将报价与绩效薪酬挂钩杠杆证券公司,将促使报价者更加重视报价的合理性。“乱报”、合谋报价等违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相应的代价。相信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,将促使市场各方更加充分博弈,未来新股发行定价将更加市场化、更趋合理。